为进一步落实全国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,商务部日前印发《关于做好2010年药品流通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》,通知要求要点如下:
一.要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,健全药品流通体系。商务部上半年将制定出台《2010-2015年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》,加强对地方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的指导。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,按照规划审批药品批发、零售企业。同时要充分发挥现有流通网络资源的作用,完善药品流通体系网络,不断提高农村和偏远地区的药品供应能力。
二.制定行业标准和管理办法,促进行业规范发展。逐步探索和实行药品流通企业分级分类的管理办法。加快制定行业经营、服务等标准体系。制定《医药物流服务规范》、《药品零售企业经营服务规范》和《医药物流企业分级评估指标》等行业标准,逐步做到行业的规范服务、规范经营。
三.按照扶优扶强,提高行业集中度和流通效率的原则,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,积极稳妥推进药品流通企业兼并重组,发展现代物流,鼓励企业做大做强。
四.要指导有规模、有实力的药品零售企业发展连锁经营,实行标准化统一配送,提高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市场占有率。在培育大企业的同时,引导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。要充分发挥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等现有流通网络资源的作用,完善农村和偏远地区的“放心药”供应网络。
来源:国家商务部网站